“全国一网”整合下,中国广电全部身家首次曝光!

2020-06-04 13:59:31来源:AsiaOTT 热度:
6月3日,歌华有线股份出资组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公司又有了后续进展,歌华有线发布了中国广电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其中中国广电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首次披露了中国广电目前的资产状况。
 
根据其披露的财务状况显示: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中国广电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31.88亿、141.4亿、146.76亿元;负债总额也是逐年上涨,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分别是68.66亿、71.3亿、75.06亿元;
 
在营业收入方面,中国广电2017年度营收8.48亿元,净利润仅228.03万元,2018年度营收增长到18.02亿,净利润则亏损2599.91万元,到了2019年度营收19.51亿元,净利润持续亏损达2.44亿元。
 
 
在下属企业情况上,中国广电目前拥有11家核心企业:
 
1、中广电国际网络有限公司,持股100.00%;
 
2、中广资本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持股100.00%;
 
3、中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0.00%;
 
4、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持股69.83%;
 
5、中广融合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5.00%;(注意,这家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IC卡、IP卡)
 
6、中广移动网络有限公司,持股51.00%;
 
7、广视云传媒有限公司,持股51.00%;
 
8、中广电传媒有限公司,持股46.15%;
 
9、中广投网络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3.71%;
 
10、中广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持股35.00%;
 
11、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持股35.00%;(注,国广东方为OTT七大牌照商之一)
 
 
权益变动目的:
 
为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印发〈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宣发〔2020〕4 号)共同组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实现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统一运营管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建设具有广电特色的 5G 网络并赋能有线电视网络,完成以全国互联互通平台为基础的有线电视网络 IP 化、智能化改造,促进有线电视网络转型升级,实现全国一网与 5G 的融合发展,建成统一运营的管理体系,在提升规模效益降低成本的同时,增强有线电视网络的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有线电视网络的竞争力,北广传媒以其持有上市公司 265,635,026 的股份与中国广电及其他多家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广电股份(筹)。
 
此外,北广传媒以其持有上市公司歌华有线 265,635,026 的股份与中国广电及其他多家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广电股份(筹)。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国广电将持有广电股份(筹)51.00%的股份,广电股份(筹)将持有上市公司歌华有线265,635,02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歌华有线总股本的 19.0860%。
 
 
中国广电对歌华有线的未来计划,12个月内没有借壳歌华有线上市的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义务披露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如未来涉及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对可能阻碍本次权益变动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阻碍本次权益变动的限制性条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未来5年内,中国广电股份公司或将与歌华有线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注入歌华有线;或将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出让给非关联第三方。
 
3、广电股份(筹)设立后 5 年内,适时启动以下同业竞争解决方案中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方案,以解决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1)本公司与上市公司间签署资产托管协议,将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托管给上市公司,同时确定定价公允的托管费用,并采取有效措施在承诺期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将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3)将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出让给非关联第三方;
 
(4)其他能够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并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和上市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措施。
 
4、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之前,在上市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从事业务的过程中,本公司作为控制方将保持中立地位,保证上市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能够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参与市场竞争。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就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歌华有线已经吹响了整合的号角,让我们期待“全国一张网”真正铺好,广电5G也能迎来实质性的进展。

责任编辑: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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