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流媒体节目的有效运营

2006-01-12 12:56:43来源:世界广播电视 作者:龚明先生,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信息中心研发部主管热度:
关键词:流媒体 数字版权保护 运营系统

  在信息经济时代,网络媒体以不可阻挡之势渗透到人类的生活。人们不再满足于浏览文本和图片组成的信息,期盼能通过互联网收听/收看广播和电视节目。流媒体技术的出现,使互联网传播多媒体信息成为现实。

  在流媒体早期应用中,节目的播放还停留在实验的目的,所以偏重于视频压缩、传输技术的研究,节目资源的重要性并未充分体现出来。随着网上新闻、网上视频点播等的日益普及,人们对于流媒体的需求与日俱增,流媒体节目的商业价值开始体现出来。

  面对信息传播途径的多样化,上海文广集团为继续保持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拓展新业务,积极跟踪流媒体技术及其市场的发展,投入力量做了大量的分析研究。

  在现阶段,流媒体节目主要还是由现有节目转换而成,如果没有内容提供商的积极参与,流媒体发展将成为空谈。在内容提供与市场需求的衔接、互动及具体营销操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现实问题。

节目版权保护

  互联网发展初期,“免费”恐怕是.com留给我们最为深刻的印象了。在那些为争夺眼球而群情激奋的日子里,一切都是免费的,从免费内容、免费信箱、免费主页到免费上网卡、免费电子书籍、免费MP3音乐……其弊端很快就显现出来了,一刀切地完全免费影响了互联网的可持续发展;更加严重的是,“免费”还在某些领域催生了日益猖獗的盗版行为。虽然已有许多人开始注意到流媒体发展的前景,以及将来可能带来的经济利益,但是由于节目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没有解决,使得这块市场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培育与开垦。可以说,节目资源的版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这一市场进一步做大的“瓶颈”。

运营方式

  与电视台运营方式有所不同,流媒体的运营收入主要依靠收取点播服务费来实现。流媒体运营方式迫切需要完善以下两大方面:

  (1)如何运用灵活的营销手段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流媒体节目,从而获得最大收益,是在流媒体市场致胜的关键。然而,流媒体的市场运作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其商品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它无法采用一般购物网站所采用的电子商务模式,必须专门建立一个与之配套的盈利模式和营销体系。

  (2)内容提供商由于缺乏网络资源、帐单收费渠道,在具体运营过程中必定要与网络运营商合作,将节目内容交由网络运营商托管,同时利用其计费系统进行收费,并进行定期结算。由于网络运营商单方面的利益驱使,导致操作中存在各种政策制约,内容提供商无法准确、及时地掌握自己的运营情况,计费结算存在严重的“不透明”现象。这种双方信息获取的不对称局面,不仅大大增加了内容提供商的经营风险,而且令其不能及时进行策略调整,结果造成市场上的被动。这无形中成为制约流媒体发展的致命因素,削弱了内容提供商参与的积极性。

  在大量市场调研和开发工作的基础上,上海文广集团信息中心针对上述现象,提出并着手开发了一套以数字版权管理技术(DRM)为核心的流媒体节目运营方案。DRM技术为内容提供商保护自己的流媒体节目免受非法复制和使用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手段。在DRM技术保证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称之为“四个中心”运营体系,即内容中心、支付中心、授权中心、分析中心,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真正切合其需求的节目内容。

  内容中心

  内容中心是文广集团利用其节目资源优势,建立的一套流节目内容采集、制作、加密、发布系统。我们对传统电视节目在内容与形式上进行了重新分类、组织和包装,逐步形成在上海地区极具市场竞争力的数字媒体生产基地,并通过先进的加密、发布手段向国内外网络运营商提供丰富、精彩的流媒体节目,再也不用担心节目被非法使用了。

  支付中心

  在网络运营商提供的代收费接口的基础上,我们开发了一套灵活、实用的支付系统。消费者可以通过支付中心支付节目点播费用;同时,由于支付系统对每笔交易清单进行记录,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发布在网络运营商处的节目内容被点播的情况,不仅方便我们与网络运营商之间的费用结算,而且为消费分析及营销策略调整提供了宝贵数据资料。 此外,支付中心可为其他内容提供商提供服务,帮助他们完成计费、支付与结算工作,从而形成一个区域性或者全国性的支付中心。

责任编辑:DVBCN编辑部

为您推荐

IPTV运营模式初探

发展IPTV意义深远IPTV是一种利用宽带网络,以家用电视机或PC作为主要终端,集互联网、多媒体、通信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向家庭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技术。IPTV利用机顶盒+电视机完成接收视频点播节目、视频广播及网上冲浪等功能。它采用高效的视频压缩技术,使视频流传输带宽在800kbit/s时可以达到接近DVD的收视效果(通常DVD的视频流传输带宽需要3Mbit/s),对今后开展视频类业务如互联网上视频直播、远距离视频点播、节目源制作等来讲,有很强的优势,是一个全新的技术概念。在网络意义上,IPTV提供了一个信息共享的平台,实现媒体提供者和媒体消费者之间的互动。它最大的优势就

网络电视政策壁垒考验运营商

阻挡在“三网合一”(电视网、电信网、互联网)面前的壁垒随着网络电视(IPTV)的风生水起,正在慢慢地裂开一条缝隙。而随着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加快进入网络电视的步伐,融合正在成为一种必然。但前路依然充满坎坷!网络电视遭遇到的政策壁垒、匮乏的节目资源、网速的限制,使得入住电视业的电信运营商们显得不是那么意气风发,也成为阻挡三网融合的天堑。网络电视的前途是一条光明的大道吗?它的出现对整个产业环境又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真的会成为三网融合的钥匙么?网络电视,运营商眼中的香饽饽

IPTV对运营商ARPU的贡献度分析

运营商对IPTV的投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IPTV系统的投入,包括局端设备的投入和用户端STB设备的投入;二是城域网和接入网方面的成本投入;三是IPTV投入使用后的维护管理成本。根据目前中国电信、中国网通试商用的情况,第一部分投入的成本至少需要1000元/用户,后两部分的成本目前还较难量化。从试商用城市的情况来看,目前IPTV业务的资费情况是60元/月。其中分为两个部分,业务月租费用为20元;业务视频内容费用为40元。在此资费中,运营商的收入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业务月租费,每用户为20元/月,这部分是运营商能够完全拥有的。二是业务视频内容费用的分成,这是业务内容和网络提供所能带来的收入,这部分收

IPTV四大标准会审:运营商设备商推脱管理权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近日,由国家通信标准化协会主办的“IP与多媒体技术工作委员会第七次全会”结束。会议专设立了“IPTV特别任务组”,运营商、设备商的代表审核与IPTV有关的行业标准。参加该次会议的电信研究院人士告诉记者,“此次会议有关IPTV的四个行业标准都没有达成最后定案,另外6个新申报项目建议书也都只是从征求意见稿变成了下次会议的送审稿”。会议IPTV组分别讨论了IPTV四个方面的行业标准,五个研究项目和九个文稿。初步形成四个行业标准草案,包括IP电话接入设备暨通信技术要求与测试、IP传真技术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