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颁发204号文,视频网站的OTT出路在哪?

2014-11-03 10:39:16来源:DVBCN数字电视中文网 作者:戴红燕热度:
DVBCN数字电视中文网讯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于2014年9月3日印发新广电发〔2014〕204号文,对视频网站引进境外影视剧将进行限制和综合治理。据了解,该文件已下发到各网络视听机构,按照文件要求和部署,相关工作正在稳步展开。
 
文件内容如下:
 


 
204号文的依据是《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传播影视剧管理的通知》(广发〔2007〕122号)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用于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应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和《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这是广电总局继2011年发的181号文之后的又一个对互联网企业进行管制的文件,只不过不同的是此前的181文件主要是针对互联网终端,管理的是互联网的管道,而此次的204文件则主要是针对互联网视频内容。
 
本来前阵子,广电总局对互联网企业就整顿的厉害,先是发文点名要求互联网电视牌照商华数和百视通进行整改,关闭其所有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各类视频app及视频聚合软件、互联网浏览器软件的下载通道,然后就是要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大力开展TVOS1.0规模应用试验”,同时要求有线网络公司不得安装除TVOS外的其他操作系统;接着要求所有互联网电视盒子必须停止提供电视节目时移和回看功能;紧接着又下达了一项“盒子最严整改令”:不仅要求境外引进影视剧、微电影必须在一周内下线,更表示未经批准的终端产品不允许推向市场;甚至还点名批评CNTV(中国网络电视台)旗下未来电视整改不力时,指出与之合作的小米、乐视的机顶盒UI(用户界面)违规;最后更是要求视频网站下架TV端APP,否则将取消互联网视听牌照,并停止服务器。
 
面对广电总局对盒子的管制,有人分析,只有广电运营商积极推进,OTT产业链才有盈利的希望。现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电信运营商很欢迎OTT、IPTV,因为可以推广宽带,同时又有内容销售分成。但各地广电运营商,如南方传媒、湖南电广传媒、江苏有线等,用户看惯OTT,会把广电撤掉。因此,最终只有广电系统的监管与内容分开。
 
现在广电总局又把刀子驾到视频内容的脖子上,这下视频网站的OTT管道没管道,入口没入口,内容没内容,不禁就有人要问了互联网视频网站的还有何出路而言,视频网站的OTT出路将会在哪里?
 
业内人士分析,如果说2011年发的181号文是管理终端的话,204号文管的是内容,这或将结束长期以来总局对互联网和有线网的双轨制管理,使大家回到同一起跑线上。
 
不让上电视,那就继续玩移动终端,有线电视看不到的、不能看的,可以在视频网站上看、在手机PAD上看,然而204号文出台了……那些让用户狂追的内容、那些让互联网自以为豪的东西,如今受限制了。
 
其实从文件来看,总局此举是为了鼓励各种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引进播出内容健康、制作精良、弘扬真善美的境外影视剧。只不过这种播出加之了一些严格的限制和审核,要求在网上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应依法取得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和《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等批准文件,并取得著作权人授予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视频网站只有依法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含有“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业务”,才可以引进专门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是有了,可是管的住吗?对哪些受限的视频网站来说又该如何面对广电总局的文件?不少人还是选择在抱怨之后,接受现实,重新寻求新的定位,重温下204号文,让自己适应这个变革期。
 
来自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的学者曾表示现阶段我国OTT TV服务商应在政策框架内,不断规范运营模式和自律机制,以用户需求为核心,整合优质内容资源和海量应用服务,创新盈利模式和营销方式,多方合作,打造出一条健康、良性发展的OTT TV产业链。

责任编辑:戴红燕

为您推荐

广电总局团中央支持“文明之声”网络展播

由共青团中央、国家广电总局、中央外宣办、中央文明办等单位指导,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江苏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广播网、中国青少年广播网、清华大学广播站、北京大学广播站等百家广播电台、校园广播站和广播网站联合举办的“文明之声网络展播计划”开播仪式3月4日上午在北京交通大学举行。3月至5月期间,百台(站、网)将联合推荐并广播一批优秀节目,广播总时长将超过1万小时。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杨岳出席开播仪式。杨岳在致词中说:近两年来,随着网络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和宽带网络的普及,网络广播悄然兴起,对青少年的影响越来越大。网络广播是广播技术和载体的一次新的革命,既为青少年提供了新的学习方式、交流

广电总局:统一标准 逐步实现全国广电互联

3月20日,在2006年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览会(CCBN2006)上,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在其主题报告中透露,今年将出台数字电视传输标准政策,实现全国统一标准。而统一的地面数字电视标准,今年有望出台。并将在十一五期间制定楼宇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广电媒体的标准。统一标准实现全国广电互联张海涛一再强调,数字电视不同于传统的模拟电视传播形式,在推广之初要尽力减少建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制定统一的标准至关重要,以防带来重大损失和后患。业内人士也认为,中国统一标准的制定将对数字电视传输、手机电视等领域的标准大战起决定性的影响。而在电台、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的进程中,张海涛认为,目前各地电台电视台

广电总局向圈地现象开刀首批立项剧大制作

今年4月6日,广电总局颁布了《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对国内电视剧制作进行重新管理。近日,广电总局公布了新办法实施后第一批被批准立项的43部电视剧,但记者发现,央视电视剧生产三大户之影视部、电视剧制作中心、国际电视总公司均未提出立项,而且已经立项的作品中没有一部大制作,在百集情景喜剧《小房东》中担任主演的郭德纲(blog)就算是大腕了,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一些制作人。广电总局:新法遭遇观望广电总局实施的“新法”重点在于两条:一、过去一季度申报一次电视剧立项改为每月申报;二、旧的章程里立项一旦被批准,三年内不拍摄取消立项,导致国内电视剧市场题材撞车和“占坑”的现象严重;而现在立项之后6

广电总局出台新政策 降低港台演员内地拍戏门槛

港台演员参演内地电视剧,以往都要到国家广电总局审批,可日前却有相关负责人透露,新政策出台后,这些审批程序将下放到地方属地报批即可。这也意味着,港台演员来内地参演影视剧的门槛全面降低,即使是内地公司投资拍摄的影视剧也会有更多港台演员出演的机会,应该说,这必将使得大量的港台演员纷纷进入内地发展。其实近几年,内地影视圈存在一个极不正常的现象,那就是内地的明星演员们的片酬日渐上涨,让众多制作公司叫苦不迭。本来投资方可以在片酬相等的情况下去请同样优秀的港台演员,可由于审批程序复杂,时间上输不起,最终只得放弃,这就导致了投资单位的成本增加,拍摄风险加大。因此,很多人都认为,这项政策的出台,将让内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