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的目前与未来

2016-07-06 16:12:24来源: 作者:高凡玉热度:
虚拟运营商发展到目前,面临着一个重要的发展转折点,是再接再厉,按照当初预期的促进信息通信业全面深化改革,对混合所有制经济在信息通信领域的逐步渗透,破解信息通信业改革开放以来的国企流行顽疾;还是原地踏步,在虚拟运营商当前的运营情况出现不同程度的困窘,在主导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定位上,继续任其盲人摸象;抑或对待虚拟运营商屡屡出现的违规现象,快刀斩乱麻,予以坚决的不问青红皂白的取缔移动通信业务转售实验运营资格等,都应该由相关主管部门和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出台相应的更加规范的管理办法和细则。


 
虚拟运营商发展到目前,就其经营状态,可以说喜忧参半,相对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都要令相关部门认真的思考。运营情况较好的虚拟运营商也并不是高枕无忧,运营情况陷入困境的虚拟运营商也并不是一无是处,既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看待,也要有针对性阶段性独特性的区别对待,理性分析。
 
本文是应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移动局内参约稿撰于六月中旬。对虚拟运营商发展状况的简析,将从决定虚拟运营商发展的四个主体概况,目前发展概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未来的发展走向,对出现问题的规范等几个方面加以简要分析。出于商业利益和目前数据采集情况的考虑,本文不体现任何虚拟运营商的具体公司名号与业务品牌名称以及相关发展数据。本文只是个人的行业观察思考,不代表任何组织与单位,仅供阅读参考,欢迎批评指正。以下是简要分析:
 
1,决定虚拟运营商发展的四个主体概况
 
虚拟运营商发展到目前,可以分别就政府,主管部门,三大基础运营商,虚拟运营商自身这四个核心的政策制定,行业管理,业务规则,运营主体来大概梳理造成虚拟运营商目前局面的主要外部成因和内部因素。
 
从政策制定上看。电信业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突飞猛进大发展,从模拟通信到即将登场的5G制式,对促进国民经济和全社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提升,无疑起到绝对性主导作用。但近些年电信业的发展,从政府意志的贯彻上,电信业几次重大的重组与融合,无论是政府还是行业或者民间,都出现了相互矛盾甚至对立的看法。主要原因还是角度和视野,所处利益的出发点不同,对改革开放以来电信业的巨大变化造成的孰是孰非问题,没有进行通盘理解,但有一点应该是共识的,电信业的改革经过前期的粗放型大跃进,特别是互联网企业对传统电信运营商特定业务的替代作用,使得电信业向信息通信业更加广阔广义的范围内转变,已经成为势不可挡的潮流。虽然传统电信运营商对待自身转型的问题认识也比较深刻,在新业务发展的战略战术规划与措施也在不断的制定出台推进,但效果并不明显,可见由内的对信息通信业的深化改革已经陷入了一个自相矛盾的境地。这个时候,外在的推动力量与创新模式,自然而然的要登堂入室了。尤其新一届政府对转变经济成分的新的思考,混合所有制经济再度也客观的渗入到信息通信领域,这大概可以看做政策制定者的一个基本思路。而其它一些社会上少数的言论,诸如民营资本借机对国有资本的掠夺和瓜分,或者国有资本对民营资本的鲸吞和消灭,都是极其片面和主管的,不作为主流意见被政策决策层采纳。但国有企业是执政党的经济基础,仍然有顽强的现实意义。虚拟运营商的引入,只是从带动信息通信业的继续全面深化改革的意义层面上来看待和认识。
 
从行业管理上看,在虚拟运营商的发展问题上,行业管理部门无疑上承政府决策层面的想法,对下则要承担相对具体的管理和规范引导。在不同背景企业申请移动通信业务转售资质,到获得市场准入的实验时期,再到目前已经过了虚拟运营商两年的试点时期,行业部门的能力和水平起到关键的作用。在前期虚拟运营商蜂拥而上直到目前虚拟运营商后续出现的诸多问题,行业管理部门对新生事务的出现,显然没有足够的力量整体应对。特别是虚拟运营商运营前期,对虚拟运营商的管理办法,还是延续对传统电信运营商的管理与规范,对虚拟运营商的运营能力显然过高了预计,或者是没有更深刻的思考更加详细的暂行管理办法予以出台,这也是后期虚拟运营商出现不少问题的主要根源之一。虚拟运营商出资方不同的行业与业务背景,决定了这些后进入信息通信领域的挑战者,会有严重的惯性,按照先前各自领域的传统规则,来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进行各自的理解与运营。虚拟运营商各自为政,各执己见的做法是对目前行业管理缺失的最好注解,也是对行业管理部门服务水平提高的直接挑战。
 
从业务规则上看,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既是虚拟运营商的合作者,又是号码资源的提供者,更是发展指标的考核者,基础电信运营商对虚拟运营商的多重身份与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到虚拟运营商的生死存亡。从基础电信运营商的行业地位上,虚拟运营商的加入,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无奈和不同程度的失落,都可以理解为对新生事物的复杂纠结,这也表现在前期对待虚拟运营商的服务态度和具体服务细节上。从虚拟运营商的申请准入,号码分配,定价规则,业务辅导,指标考核等,虚拟运营商都不同程度,从三家电信运营商的相关合作部门得到了酸甜苦辣的感受,而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对待虚拟运营商的发展态度,则直接受到一部分相关部门与重要岗位人员,对信息通信业全面深化改革认识不足的狭隘上。甚至一些运营商高级管理者对待虚拟运营商的涌现,也出现不同层面的短板认识。而对待虚拟运营商间接承担发展指标,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态度无疑都是欢迎并且充满了一定的期待。但对虚拟运营商未来在市场上的创新,甚至搅局,乃至颠覆作用,各家运营商的担忧都在开始显现。这也是对借鉴了国外同行,对待虚拟运营商出现的最高市场份额,又倒逼传统电信运营商的更大开放范围,对自身多年封闭体制下运营能力的怀疑。
 
从虚拟运营商自身看,先后获得移动通信业务转售资格的各家虚拟运营商,分别来自国内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背景,资本的差异性又各有不同,这也从根本上决定了各家虚拟运营商日后的运营能力和各自业务特色创新的可能性与发展方向。面对着曾经朝气蓬勃的通信业,过渡到更加广泛的信息通信业,各家虚拟运营商的心腹事不言而喻,在这块大蛋糕上攫取一块利润,这无可厚非。
 
2,虚拟运营商目前发展概况
 
虚拟运营商作为从政府层面考虑,新涌入的信息通信领域的运营者,倒逼传统电信运营商的创新能力,服务水平,机制融合,业务引领,资本参与,体制更新等,都有积极深远的现实意义,这也是有别于传统的电信业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的新思路,更是全面深化信息通信领域改革的一个关键步骤,这是从脱离行业限制层面的更高认识。
 
虚拟运营商从第一批参与企业获得移动通信业务转售资格到目前,已经两年半的时间。这期间从开始的资格申请,资金筹措,人员选聘,业务规划,品牌定位,市场运营,创新表现,到形成自身特色,都不同程度存在不同问题,这些现象都是正常运营过程中出现的不同反应,既有个性的,也有共性的,既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因素,都需要分别区别对待,详尽分析。
 
虚拟运营商前期磨刀霍霍,没有对自身定位准确,及至后来市场表现不尽人意,才意识都信息通信行业创新的艰难。这也是首批获得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后来运营状态却天壤之别的关键。
 
我们看到,有的虚拟运营商进入角色较快,经过积极努力,在较短的时间,依附自身先前所属行业的优势资源与特色服务,制定并发布自己的通信品牌,并且快速推向市场,获得一定的用户。这其中与虚拟运营商自身的资金投入,人员选配,服务创新,市场定位等,有着直接密切的关联。还有部分虚拟运营商,在获得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资格后,市场反应平淡,无论是后续资金投入,招兵买马,品牌规划,市场开发,售后服务等,都动作缓慢,明显与前期申请试点资格时的激情判若两种状态。还有部分虚拟运营商,从获得移动通信业务转售资格后,根本就采取观望态度,后续的资金投入,市场规划,甚至运营人员都寥寥无几,只剩一个空壳公司,一度传闻某几家虚拟运营商要把已经获得的资格待价而沽。
 
以上三种运营状态,基本涵盖了已经先后获得移动通信业务转售试点资格的所有虚拟运营商的表现。运营状态领先的,在依然领跑,并且后续又在渠道建设,业务创新,市场深掘,品牌更迭,用户开发,资金追加,社会服务等方面,都有各自不同的努力举措。运营状态居中的,也在想方设法的争取在移动通信业务转售试点期结束后,千方百计的获得正式运营资格。这其中对自身业务反复的创新和人员大量的更新,对资金的审慎追投和新增用户的弄虚作假,都是为了继续立足虚拟运营商的行列。运营状态断后的,虽然也在综合性运营管理方面做了努力,但收效甚微,基本要主动的退出虚拟运营商的行列。
 
可以说,虚拟运营商目前的发展状态,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大浪淘沙,胜者为王。
 
3,虚拟运营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虚拟运营商作为国内通信市场的新成员,由于自身先前行业背景不同,虽然获得了移动通信业务转售资格,但毕竟在各自企业当中,属于新增业务,不占主流,处于从属地位。这也决定了这些虚拟运营商只能利用先前企业的行业优势,来进行有限的通信业务创新,更多的是把先前企业的行业用户价值,整合到通信业务领域之中。这是虚拟运营商的业务创新能力的受限,是先天不足,也可以看做是对传统电信运营商创新能力的补充。
 
国内每个行业都有自身长期以来形成的既定规则,通信行业也不能除外。虚拟运营商作为新加入者,对通信行业的诸多管理办法和要求,是完全陌生甚至排斥的。特别是部分虚拟运营商,用传统运营商掘墓人的心态,来进行所谓的创新与变革,完全忽略了通信行业的本质和服务主旨,已经引起了一些通信行业价值的基本混乱。
 
资本是逐利的,虚拟运营商的资本来源于方方面面,与传统电信运营商的市场型企业与公益型企业的双重身份不同。传统通信行业,资金投入巨大,回报周期过长,而对于虚拟运营商而言,短平快是其资本对其运营回报的现实要求。而这些新准入的虚拟运营商,先前企业对其的资金投入,有许多显然是估计不足,这也造成了绝大多数虚拟运营商因为后续资金投入的限制而举步维艰。
 
虚拟运营商的运营人才,始终是决定其存亡的核心因素。由于虚拟运营商各自的行业前身不同,对通信行业的运营理解更是南辕北辙,千差万别。虽然先期选聘了一些传统电信运营商的各级运营管理人才,进行了前期的队伍组建,但由于水土不服,企业文化和企业管理的方式不同,这些从传统电信运营商跳槽到虚拟运营商的人才,又在与各自加入之初的理想落差巨大之后开始流失。虚拟运营商后期招聘的社会化人才,显然更不能对通信行业的运营有深刻的理解,这也是当前虚拟运营商存在的最主要问题的问题。
 
虚拟运营商的发展问题,归结为新增用户和结余用户的数量,这是最客观的,对其运营能力的直接评价。虚拟运营商整体发展用户数量,无论是三大运营商各自的,还是所有的总和,呈现明显的分布不均,两极分化及其严重,领先的与落后的简直是天壤之别,没有呈现均匀式发展分布。领先的几家虚拟运营商发展用户数,几乎囊括了虚拟运营商总体发展用户数的全部,其它虚拟运营商的发展用户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虚拟运营商用户质量问题。通信行业由于KPI的考核导向主导,整个行业的价值趋向,唯KPI是从,这种价值也直接传导到虚拟运营商的发展考核模式上。虚拟运营商发展数量较大的几家企业,整体用户质量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就其质量,有许多值得商榷和落实的地方。这也应该直接影响到这些虚拟运营商后续正式运营牌照的获得,这更应该是一个核心的考核指标的关键。
 
所以就虚拟运营商发展到目前来看,比较突出的存在问题:持续的创新能力亟待加强,基本的行业价值亟需树立,资金的后续投入严重不足,人才的选用管理制约发展,总体的用户数量参差不齐,新增的用户质量需要厘清等六大问题。
 
4,虚拟运营商未来的走向
 
虚拟运营商发展到目前阶段,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是全部死掉,一种是全部活着。其实就其国外虚拟运营商的存货率和国内的市场环境与形势需要,虚拟运营商的未来是有去有留,任何两极论都是不符合客观和实事求是的误判。
 
在目前阶段,虚拟运营商两极分化的情况下,在所有的虚拟运营商即将获得正式的运营牌照之前,根据虚拟运营商的运营状况和市场表现,大部分虚拟运营商将会自然被淘汰出局,这是客观现象。还有部分虚拟运营商在主观上,已经放弃了继续运营的意愿和能力。无论主观还是客观,在移动通信业务转售试点期满,应该允许这部分虚拟运营商的退市,相关管理部门和合作运营商,也要提早有承接的预案和具体实施办法。
 
在获得移动通信业务转售正式的牌照后,这部分虚拟运营商也面临着一个持续运营的过程。这个运营过程,会受到政府新的意志,行业管理部门,合作的基础运营商,虚拟运营商自身的诸多因素影响。在这个阶段,部分虚拟运营商的运营状态会出现不同的变化,比照目前的用户发展数,市场占有率,业务创新影响力,一些虚拟运营商会自然消减,主动退市,这是就其自身运营状态决定的结果。
 
虚拟运营商在国内的出现,目前是继续全面深化信息通信业改革的一个比较具体的象征。或者说,实验意义大于真正的市场创新能力。在新一届政府对国内经济格局的重新规划,在相关领域适度进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验与尝试,这也是有别于前几次电信业重组的一个新思路。当未来,这些现实意义的因素不再起决定的作用,虚拟运营商的市场活力才能真正的体现。
 
在未来阶段,不排除虚拟运营商之间的互相收购与互补性的合并。这种收购与合并,既可以是虚拟运营商之间的,也可以是传统电信运营商与虚拟运营商之间的。只要有利于创新业务的发展,服务用户水平的提高,市场开发的需要,都可以灵活多样的进行。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未来的传统电信运营商,可以在创新业务领先的虚拟运营商之中,进行资本和资金的投入与控股,以期达到双重的效果与效益。不仅是资本与资金,虚拟运营商对传统电信运营商的各级运营人才,也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的利用,以期不仅是资金利益的最大化,人才发挥也可以最大化。
 
对未来传统电信运营商的诸多设想之一,是讨论多年的网业分离。特别是铁塔公司的成立,作为信息通信业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个象征,给网业分离的构想又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果未来国内的网业分离变为现实,这对虚拟运营商的发展,无疑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消息。虚拟运营商的发展将于传统电信运营商处于同一相对公平的跑道上,可能会取得不俗的业绩,对此,可以拭目以待。
 
5,对虚拟运营商存在问题的规范
 
虚拟运营商的诞生以及目前出现的问题,都应该从理解和发展的眼光看待,并且要对症下药,以总结归纳,预测为先,从严标准,规范提高,促进发展。
 
虚拟运营商的诞生是新生事物,新生事物的主要标志,就是从无到有,有无限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肯定是既有优秀的,也有糟粕的。关键的问题是去伪存真,发扬光大。
 
应该说虚拟运营商截止到目前出现的种种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通盘归结为虚拟运营商自身的问题。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虚拟运营商的诞生和发展过程当中,相关管理部门和三大基础运营商,都存在着先天经验不足,管理措施不到位,预案滞后,服务能力薄弱,扶持力度不够等许多自身原因。这些原因,在部分虚拟运营商的具体运营过程当中,都有不同程度的暴露,也曾经引起了一些争议。这可能是当下政府管理部门长期形成的官本位的流露。
 
作为具体业务提供与合作服务的基础电信运营商,对待虚拟运营商的出现,矛盾的态度时而体现,但终归是电信运营商的发展补充。在前期的服务水平上,后续的服务方式转变和协调与沟通,应该尤为重要。从前一个阶段虚拟运营商与基础电信运营商产生的矛盾中,有许多旁枝侧结可以避免,但没有很好的协调。
 
对虚拟运营商出现问题的规范,不是一朝一夕,一挥而就的。应该从行业管理部门,合作管理伙伴,协调虚拟运营商的发展。特别是对照虚拟运营商前期出现的问题,相关的措施与管理规范办法,都应该有提早的预测和相应的解决方式。
 
在规范虚拟运营商的不足问题上,行业管理部门和基础电信运营商,还要事先达成高度的一致性。在准则和行业服务与运营标准上,也应该对虚拟运营商的要求有具体明确的条款和时限要求。不可以在基本业务规则上,采取模糊性,模棱两可的要求,让一些虚拟运营商借机降低服务标准和服务硬件的达标。
 
对虚拟运营商出现问题的规范上,千头万绪,要标本兼治,就是要按照有法可依,可依从严,从严标准,标准清晰,清晰目标,目标可行,可行落实的良性过程来执行。方能够从扶持的角度,严格的管理,缜密的协调,良好的沟通,来保证虚拟运营商的健康有序稳定的发展。
 
另外一个虚拟运营商比较关注的问题,按照当初第一批获得移动通信业务转售试点时间的规定,目前首批试点的虚拟运营商,已经结束了试点试验期。这批企业的何去何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还是要及早开始下一步的规定工作,以期行业管理部门公信的影响力。

责任编辑:吴昊

为您推荐

4G是一个契机 民营资本加速电信网络建设

几乎和上一次的逻辑如出一辙,在4G牌照发放之前,对运营商第五次重组的呼声又开始大面积地出现。很显然2008年的电信业第四次重组最终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国家本希望通过三张牌照平衡三大运营商的势力。重组的红利已经消失了,但中国移动一股独大的局面仍未改变。但更令人难过的是,中国移动所谓国家自主知识产权的3G标准——TD既未形成与其他两家抗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