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彩虹音乐创始人兼董事长姜山:关注受众需求,主张泛娱乐化

2017-06-02 14:01:46来源:AsiaOTT 作者:汪骄阳热度:
5月17-18日,2017亚太OTT/IPTV生态大会在北京成功召开。大会期间,彩虹音乐创始人兼董事长姜山接受了DVBCN&AsiaOTT记者采访。姜总首先介绍了家庭娱乐行业的发展现状,深度解析彩虹音乐的运营与盈利模式,并提出彩虹音乐的发展方向。
 
 
一、家庭娱乐行业的发展现状
 
目前,整个家庭娱乐市场规模达到6000亿,包括今年很火的OTT等电视端平台激活量达到1亿,远多于之前的OTT平台的终端量。姜山表示,基于OTT的音乐服务,必须把握整体态势,这对于内容提供者或服务商来说是大有机会的。
 
姜山认为,诸如YY、映客这样的直播平台并不能走上电视大屏。草根文化或是多元化网红的文化可以在电视上尝试传播,但电视更多的是一种客厅文化,关注以家庭为单位的大屏娱乐的需求。而网红和直播聚焦于个性化的内容服务,直播并不能形成整个家庭的互动。
 
从总体终端市场来看,传统的三大运营商——移动、电信、联通在市场上比较乏力。姜山认为,无论是终端的数量还是增速,都比去年又上一个台阶,高速成长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加上传统的电视厂商,智能电视的新增量以及存量,市场的体量也在不断的增加。因此,从数字和用户覆盖来看都是大有希望。
 
二、彩虹音乐的运营模式
 
在终端或是电视的运营商来运营音乐内容,彩虹音乐能给OTT带来用户或活跃度。姜山认为,在位置合理、推广有力的情况下,OTT就会具有音乐属性。若是常规推广或常规服务,OTT用户上对影视、幼教、儿童等是一种刚性需求。音乐能够给OTT带来添砖加瓦的效果,但目前音乐服务和产品在OTT上并没有形成主导位置和主流。
 
在IPTV、OTT都可以找到彩虹音乐的KTV和卡拉OK的服务,但是与线下的KTV没有关联性,只有打通关联才能产生更多的交互和用户场景。例如,KTV排行榜和家庭的是一套系统,可以实现互联,这样用户的体验性和感知性将会加强。在KTV聚会时可以调用更好的场景和音响效果,实现唱、传、录、分享以及共享一站式的服务,并且解决版权链和KTV版权的管理问题。
 
据姜山介绍,彩虹音乐目前拥有PTV产品、DVB产品,OTT产品,目前在OTT上并未找到实质性盈利模式,这是也是整个行业的问题。优朋普乐的全付费模式,在互联网上并不成立,但在电视上仍有一定的机会。
 
Q;作为音乐类的垂直服务,如何建立盈利模式?
 
彩虹音乐的模式是单一的,主要通过内容收费、付费,类似于互联网的运营模式,而在电视或OTT领域并未开发。如今互联网主流的是流量运营,但在电台尚未发现成功的案例,广告只是一方面,但是大面积的流量,如何变现,这种IP的商业模式有待建立和创新。
 
三、彩虹音乐的发展方向
 
姜山表示,彩虹音乐主张以音乐为核心,以音乐为基石的家庭泛娱乐化。关于智能家居和智能家电,涉及到视频、音乐等内容在硬件设备的应用和服务。例如:家庭投影、抽油烟机以及冰箱等。音乐的受众人群具有广普性的特点,彩虹音乐的产品本身具有娱乐属性,强调音乐内容,提供音乐、娱乐以及版权等解决方案。
 
目前彩虹音乐内容涉及所有类型的电视用户,从流行音乐、儿童音乐到广场舞音乐;从诸如国家大剧院的大型音乐厅,到小型剧场。经过尝试和调整,形成了标准化的模块,因此彩虹音乐的版权指向就是根据用户的需求。

责任编辑:汪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