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工信部《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解读

2018-05-04 14:09:52来源: 作者:工信部政策法规司热度: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6号)。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划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负责同志对《划分规定》进行了解读。
 
问:《划分规定》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划分规定》是依法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的重要依据,对促进无线电频谱资源高效利用、规范无线电设备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适应无线电技术、业务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需要,2015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15)修改了国际电信联盟(ITU)《无线电规则》有关国际无线电频率的划分规定。我国政府已在大会的最后文件上签字。为了加强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管理,优化和协调平衡国内各相关部门、行业对频谱资源的中长期需求,做好与国际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的衔接,亟需对《划分规定》进行修订。
 
问:《划分规定》的修订过程是怎样的?
 
答:2016年初,我部启动了《划分规定》修订工作。在修订过程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书面征求全军频管办、国务院相关部门、部机关相关司局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对《划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二是结合各单位的意见,组织军队、相关部门和用频单位的代表召开两次《划分规定》立法协调会,并赴气象、广电和部队等部门进行专题协调,推动形成一致意见。三是组织召开无线电频率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频率规划咨询会,对《划分规定》进行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赞同有关修订内容。四是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部外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意见反馈情况看,社会各方面对《划分规定》的修订没有原则性不同意见。在充分研究和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划分规定(修订草案)》。
 
2017年12月15日,我部第3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划分规定》。2018年2月7日公布《划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6号),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问:《划分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划分规定》修订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合理、有效利用无线电频率为指导,统筹兼顾近期需求与长远发展,统筹考虑技术先进性、超前性与技术成熟性、经济性。同时,保持与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相衔接,各种无线电业务的定义、频率划分业务和种类等均参照了《无线电规则》(2016年版)。
 
(一)总体修订情况。《划分规定》包括总则、正文和附录三个部分。根据《无线电规则》(2016版)修订情况和我国的国内协调结果,作如下修改:一是修改“世界协调时”的定义,增加“气象辅助陆地电台”“气象辅助移动电台”的定义。二是对有关无线电频率划分进行修订,共涉及13种无线电业务、110个频段。三是针对国际脚注的修订有210条(其中,修改140条、新增47条、废止23条),针对国家脚注的修订有15条(其中,修改4条、新增11条)。
 
(二)主要修订内容。依据WRC-15议题结论对业余业务、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卫星水上移动业务、卫星移动业务、空间研究业务、水上移动业务、卫星航空移动业务、航空移动业务、卫星固定业务、卫星地球探测业务、无线电定位业务等进行修订。
 
根据国内无线电业务发展规划和相关部门意见对卫星移动业务、空间研究业务、移动业务、卫星固定业务、射电天文业务等进行修订。

责任编辑:玄文成

为您推荐

工信部副部长刘利华:2012年重点做好无线电频率划分

3月1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刘利华在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2012年工作会议上要求,要在频谱资源科学规划配置、无线电台站规范管理等方面做好支撑,特别是抓好频谱管理问题的研究。刘利华表示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是国家无线电管理技术机构,是国家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无线电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科学谋划工作,充分发挥无线电频谱资源在加快转型升级,促进融合发展,推动工业通信业平稳较快增长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刘利华对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对部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支撑能力。要在频谱资源科学规划配置、无线电台站规范管理、无线电

工信部重新修订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近日召集广电、民航、军队等多个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的修订工作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在很多重大频率划分的修订中初步达成共识。三年内中国移动通信频谱缺口达420MHz据了解,此次修订工作由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负责,第一阶段的归纳整理及技术性修订工作已经完成,此后将涉及到各方都非常关注的频谱重新规划和划分工作。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谢远生表示,希望各方在充分考虑各部门实际需求的基础上,以科学、合理使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为原则,对本次修订内容进行深入探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是在2010年通过并施行。近年各行业信息通信业的规模应用,特别是3G/4

工信部力推《电信法》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昨天发布的信息,工信部今年将在信息行业推动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其中,继电信行业运营商重组后,外界最为关注和期盼的《电信法》也被提上日程。 根据工信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国斌介绍,为促进电信市场竞争,推进电信业发展,工信部今年将重点推动《电信法》早日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此外,工信部根据目前形式,还将出台其他法律法规,包括:为了适应新技术、新业务发展和推动业务融合的需要,工信部将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手机媒体服务管理条例》的出台;为适应新形势下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需要,提高无线电频率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对无线电使用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工信部将推动《无线电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工信部与江苏省政府举办座谈会

3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江苏省省政府举办座谈会,交流江苏省组织申报信息产业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娄勤俭、江苏省副省长曹卫星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娄勤俭在讲话中指出,江苏省是我国信息产业的重要基地,科研院所多,产业规模大,企业实力强,有明显人才优势,具有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良好基础。他希望江苏省积极抢抓机遇,切实做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申报和实施工作,推动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综合竞争力,为我国信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曹卫星在讲话中强调,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既是江苏省服务国家科技发展大局的客观要求,也是江苏省提升自主创新水平、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