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审批更便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决定设立政务服务大厅

2018-11-06 11:38:36来源:广电时评 热度:

日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发公告,为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职能转变,加强依法行政,促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决定设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之后,将统一受理包括国产电视剧片审查,引进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和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视听节目审批等在内的21个行政许可事项。

哪些行政许可事项将被纳入其中?

下图为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
 

 

与此同时,凡纳入政府服务大厅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将由政务服务大厅实行“统一受理、统一送达”。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对外负责接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发出受理通知及批准文件送达等工作。未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工作范围的事项,仍按原流程办理。

另外,上述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可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府网站(www.nrta.gov.cn)查询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办理期限以及申办材料指南,并下载申请材料的格式文本,如图所示:
 


 

其他注意事项

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文秘部门及负责审批的相关业务司局不再接收各类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自2018年11月1日起,申请人及其主管单位或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通过上门、邮寄或总局公文办理系统方式提交申请,均由政务服务大厅接收。

与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将启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许可受理专用章”。该专用章用于加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除此之外,自2018年11月1日,总局的所有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及行政许可证件均须加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章。

责任编辑: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