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建议:将短视频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监管范围

2019-11-13 08:42:27来源: 热度: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复杂多样,需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走向更高水平。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论述,以宪法为根据,坚持从国情实际出发,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完善相关制度。

 

修订草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校园安全、人身权益受侵害、网络沉迷等问题作出积极回应,将部分被实践证明符合我国国情且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写入法律,更好适应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现实需要。

 

而关于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视频和网络直播成为热议的话题。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网络短视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非常大,在危害程度上比网游更甚,建议修订草案对此加以监管。

 

据《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93.7%。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指出,实践中,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已经出现了不少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例如内容低俗色情、模仿危险行为、网络沉迷等问题。从用户规模、使用时间、内容负面影响、时间沉迷等角度来看,这一问题的严重程度已经超越了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鉴于当前网络直播短视频在未成年人群体中的影响,吕薇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增加规定,将对未成年人影响重大的短视频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监管范围。

 

而在10月14日的时候,国内共有53家平台上线“青少年模式”,网络防沉迷工作基本覆盖国内主要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

 

最近一批上线“青少年模式”的网络平台更加注重功能限制和专属内容建设。8月,国家网信办对此前上线“青少年模式”的20家网络视频平台的防沉迷效果进行了评估,指导相关平台调整优化功能设置,全面清理青少年专属内容池。

 

在总结推广前期经验基础上,这53家上线“青少年模式”的网络平台实现了统一运行模式、统一功能标准,在该模式下关闭站内搜索、弹幕评论、内容分享、私信聊天、拍摄发布、充值打赏等功能,仅推荐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内容,确保“青少年模式”下的内容池更健康更有益。

 

而网络视频和网络直播的内容监管,不能只是由平台自己来做,而是要有平台、政府、家长、青少年权益保护人士等多方力量参与。成立道德委员会,让各方力量参与进来,有利于形成全社会监管的合力。

 
 

责任编辑: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