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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型OTT电视时代如何更快速到来?
DVBCN数字电视中文网 | DVBCN主编李远东 | 2013-11-18 15:00
今年11月,视听界的最大事件恐怕莫过于本月13日“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中,多家网络视频企业联合起诉百度、快播等网络视频盗版和盗链行为一事,其后,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接受某媒体记者采访,支持权利人的正当维权行为,并认为,作品的传播和使用,应当坚持“尊重版权、尊重创造”的理念,应当遵守著作权法的规定。同时,国家版权局还表示,其已经注意到播放器经营模式对互联网版权秩序造成的影响和冲击,将密切关注有关动态。对各类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盗版行为,国家版权局都将依法查处、坚决打击。
 
同样地,“版权”也成了2013亚太OTT TV峰会中的几大热词之一,表现出整个行业对视频内容版权保护存在较大的需求,希望数字内容版权越来越规范。
 
OTT TV(网络视频)已成为中国互联网经济中最具价值和活力的领域之一。视频网站为“占领”各种新的视听终端而纷纷部署多屏服务,但目前尚未找到健康的商业模式以回收其投资甚至盈利,用户也由于有多个免费收看相同节目的渠道(合法或非法)甚至视听收看策略组合而对OTT TV业务的付费意愿偏低。综合看来,版权与商业模式是当前OTT TV的主要挑战(尤其是在通过OTT向多屏提供高清、优质的影视内容时)。
 
目前,国内视频网站的多屏视频服务仍处于版权与盈利的纠结之中,如何实现双突破?现在,除了电视台,视频网站也已成为人们收看电视剧的主要平台,而且电视剧在视频网站上的点击量远远超过电影和综艺节目,因此,下文探讨视频网站的OTT TV多屏电视剧业务的版权与盈利的双突破。
 
版权问题自视频网站大规模兴起之时就一直存在。2009年之前,大多数视频网站都出现盗版视频。盗版的直接受害者是电视剧制作方。由于当时的制作方将绝大部分精力放在传统渠道的发行竞争上,而且一些中小型制作方版权意识淡薄,加之OTT视频版权维权困难、难以追查片源上传者、维权赔偿金过少等,并未对OTT盗版问题追责,致使盗版问题一直延续至今。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去视频网站看电视剧(甚至严重影响了电视台的收视),此前延续的OTT盗版问题更为严重。盗版不仅损害了视频网站、电视剧制作方的经济利益,更加剧了视频网站之间的恶意竞争、减小了电视剧制作方的创作热情。若盗版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电视剧制作将面临新的瓶颈。
 
目前,各大视频网站已加大技术审核力度,发现有盗版OTT TV就立刻删除,避免了被维权起诉,维护了电视剧制作方的利益和自身利益,而一些非正规运营的视频网站也在侵权赔偿的巨大经济压力之下,以与正规网站联合的方式逐步走上正轨。
 
但面对海量OTT TV,仅利用技术审核不能确保检查出所有的盗版电视剧,而视频网站又无法对网友上传的电视剧逐一做人工审核,当电视剧制作方发觉被盗版时,经济利益已经受到严重侵害。目前,无论是国产剧、还是海外剧,盗版现象仍十分严重(目前最突出的是盗播及网友上传)。
在加大盗版技术审查力度的同时,各大视频网站也争相购买最新电视剧的版权,致使版权价格泡沫不断扩大,2012年,OTT TV电视剧版权价格大幅缩水至不到传统电视市场的百分之一。于是一些电视剧制作方就直接放弃出售OTT视频版权,如果发现有视频网站盗播其剧集,直接起诉获得赔偿。有时,维权所获赔偿甚至比出售OTT版权获利还要多。
 
那么,如何进一步建立OTT TV多屏视频服务的良性版权机制?上文所述的电视剧版权价格泡沫破裂及由此而导致的又一个OTT盗版及维权高峰值得深思,为破解此局,就需要电视剧制作方和OTT TV视频网站双方共同努力以重新规范市场、构建长久可持续发展的电视剧OTT视频市场,下文进行探讨。
 
在版权价格泡沫堆积的过程中,视频网站会想:若我以高价购买的电视剧未能热播,则我将遭受重大损失(点击量低,从而吸引不了广告商,从而无法收回成本甚至盈利),要是再遭遇盗版盗播,损失将更多。而电视剧制作方会想:若我一次性卖给视频网站的电视剧热播了,他们会从广告商那里赚很多钱,而我却不能从中分成,所以我要再提高OTT版权的价格。
 
所以,电视剧制作方这种一次性出售全部剧集的版权的方式最终导致了电视剧制作方和视频网站双输的结果,价格泡沫破裂。吸取教训,双方应探索能双赢的方式,比如,双方可携手开发更多的版权出售方式,前者以略低的价格售出剧集(电视剧制作行业应限制OTT视频版权的价格,以防止市场堆积泡沫。并可针对类型、题材、话题效应不同的电视剧进一步细分,在预估成本之上定价。在版权出售方面,电视剧制作方应放低姿态并摸清市场,对电视剧质量及OTT TV市场前景进行较为到位的预估,再根据成本核算对电视剧集进行不同的定价),视频网站播出后,由第三方监控点击量,若热播,双方进行盈利分成。这种方式下,即使未能热播,电视剧制作方也不会亏损。这种可实现双赢的模式,应该作为今后OTT TV版权出售发展的方向。
 
目前,国内的视频网站正在苦苦寻找新的商业模式以拓展收入来源。上文所述能实现双赢的方式,只能使得视频网站的广告收益更多,本质还是一种后向收费模式。笔者认为,这就为下一阶段电视剧制作方与视频网站的更进一步合作以建立新的商业模式提供了很大的可能性。
 
在版权价格泡沫堆积的过程中,由于电视剧版权价格过高难以承受且购买有风险(不一定能热播),一些大的视频网站就自己制作小型电视剧,但良莠不齐。
 
虽然视频网站自己制作的小型电视剧并不成功,水平远低于传统电视剧制作方,但笔者认为,前者还是有优势的——形式较灵活,可以一定程度地迎合网友的口味(比如加入流行的网络段子,讨论满足窥私欲的隐秘话题等)。只是由于缺钱而大量植入广告引起人们反感,而且专业性与拍摄及制作经验不足(这使得内容的连贯性、充实度、思想性等较低)。
 
显而易见,视频网站与传统电视剧制作方在剧集制作方面是可以实现优势互补的:前者的灵活性加上后者在资金、专业性、摄制经验等方面的先天优势。但前者的灵活性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目前视频网站自己制作的电视剧只有个别剧集可以红极一时,这说明其在迎合网友口味方面还有很多工作可做,笔者认为引入大数据是必然方向——通过大数据分析,了解用户的数据(群体构成、来源和年龄等)及他们如何与视频内容互动,了解他们对于电视剧剧情的评论和建议等,从而为电视剧的内容制作方向及时“指路”,在保证舆论安全的前提下,制作网友们想看的电视剧。
 
所以,视频网站可与电视剧制作方携手制作并播放OTT TV付费精品电视剧,通过付费点播方式,探索建立良性的前向收费商业模式。视频网站通过大数据平台及时了解人们对于剧情发展的期待,告知电视制作方,实行“边拍边播边看”,这样既能满足用户的定制需求又可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这种方式在初期可能会遭遇一定阻碍(随着新闻出版总署与广电总局合并,政府将尊重媒体在内容生产方面的自主决定权,电视剧有望实现边拍边播),并且以目前OTT视频市场来看前景模糊,但从长远看,随着视频网站的迅猛发展,这一模式很值得探索实践(目前用户对OTT TV的付费意愿极低,笔者认为这种模式对于培养用户的OTT TV付费观看习惯很有帮助)。
 
综上,为进一步发展,视频网站应为多屏服务建立务实的内容和版权管理战略,以期从知识产权组合中获取最大价值。以能实现双赢的方式与传统电视节目制作方合作,打造独家的差异化优质内容、提供差异化服务,增大用户数量并增强用户粘性和忠诚度,逐步走出目前主要依靠广告盈利的商业模式,进一步发展付费视频、互联网增值业务(B2B、B2B2C、C2C等形式)等商业模式,最终实现OTT TV在版权与商业模式上的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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